转自:财新记者整理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综合科普知识
A.冠状病毒简述
单股正链RNA病毒,巢病毒目(Nidovirales)冠状病毒科(Coronaviridae)正冠状病毒亚科(Orthocoronavirinae)。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包括α属的229E和NL63,β属的OC43和HKU1,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MERSr-CoV)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SARSr-CoV)。
此次从武汉肺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冠状病毒是人类和动物的重要病原体。流行期间,冠状病毒是多达三分之一的成人社区获得性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因,还可能与儿童和成人的重度呼吸道感染有关。
可以感染许多动物物种:蝙蝠、狗、猪、老鼠、鸟、牛、鲸、马、山羊、猴子、人。
特点:对热敏感,56℃ 30 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B. 病例特点
• 流行病学特点
- 目前收治病例多数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
- 部分病例为家庭聚集性发病。
• 临床表现
- 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 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 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 实验室检查
-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 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
- 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D-二聚体升高。
• 胸部影像学
-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 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 现有资料显示
-发病到入院的中位时间是9天- 部分病例疾病进展较快,发病到出现呼吸困难仅7天左右
-患者年龄集中在40-60岁,暂未发现儿童患者
-危重症约占15%。多为老年人、有基础病者及肥胖者
C.病例定义
•观察病例(同时符合以下两条):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游史,或武汉市相关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直接或间接接触史
-临床表现:发热;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进行性加重
•确诊病例
在观察病例的基础上,采集痰液、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行病毒全基因组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目前)。
•危重症病例(符合下列任一条):
-呼吸衰竭
-脓毒症休克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D.监测和报告
•鉴别诊断:主要与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MERS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和细菌性肺炎等鉴别。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病例监测和发现: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诊断和报告意识,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可疑暴 露史,包括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与类 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病例报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观察病例定义的患者时,应立即(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病种选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以“观察病例”类型上报
病例报告途径:
•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观察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采集标本进行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
•无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送辖区疾控中心检测。
•检测后,如不能排除,应组织区县级专家会诊;仍不能排除者由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病种选择“不明原因肺炎”。后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进行订正。
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医院配合)
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收治观察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区)级疾控 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具备实验室检测条件的上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 原排查检测。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 吸取物、肺泡灌洗液)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住院病例的标本由医护人员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采集.
E.防护措施
•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发现病人,隔离 轻症居家隔离或医院隔离,标准预防措施,空气传播预防措施,接触和飞沫预防措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PCR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医务人员和转运司机做好二级防护,专运途径,建议患者佩戴外科口罩
•重要的防控措施:隔离病人、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手卫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F.治疗方法
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医院隔离治疗,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 一般治疗
- 卧床休息,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 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 氧疗: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等。
- 抗病毒治疗: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
- 抗菌药物治疗: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 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
- 中医药治疗:根据症候辨证施治。
• 危重症治疗:
原则: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呼吸支持:无创机械通气2小时,病情无改善,或患者不能耐受无创通气、气道分泌物增多、剧烈咳嗽,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应及时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
有创机械通气采取小潮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必要时采取肺泡复张手法、俯卧位通气、高频振荡通气或体外膜氧合等治疗。
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G. 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观察和确诊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 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管理要求
(1)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2)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
(3)由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气促等机型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区疾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5)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其接触的观察病例排除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诊断,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
资料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赖晓全的报告(2020年1月17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务办公室周会(2020年1月18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中心李兴旺的报告(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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